长寿镇城乡客运一体化老年卡办卡通知
2023-03-15 16:05:17          来源:长寿镇党政办 | 编辑:吴文娟 | 作者:长寿镇党政办          浏览量:7618

2023年1月6日我县启动城乡客运一体化试运营,根据《关于核定我县城乡客运一体化临时票价的通知》(平发改发【2023】1号)精神,华腾嘉旅公司具体负责老年卡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年满65周岁平江籍公民(身份证1958年5月1日前出生)

二、办理地点、时间

  2023年3月20日-3月22日在长寿镇政务中心办理,各村办理的具体时间见附件。以后到龄和本次逾期未办理的老年人,本人持身份证前往华腾嘉旅公司设立的专门窗口予以办理。

 三、使用范围

 老年人乘坐华腾嘉旅公司纳入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客运车辆,必须上车凭卡方可享受政府的年度补贴优惠政策。


 四、其他事项

 (一)办理老年卡,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按本通知安排的时间与地点统一办理。
      (二)办卡不收取工本费,但须缴纳10元人民币押金,押金是促使使用对象妥善保管,不出现弯折、碾压、裂纹、变形、断裂、水浸、卡号不清等损坏而导致不能使用的现象。损坏或遗失需补卡的收取新卡工本费10元,押金在退卡时本人凭卡或他人代持本人身份证和卡到华腾嘉旅公司予以退费。
      (三)办卡遵循自愿办理原则,未办理老年卡乘坐华腾嘉旅公司纳入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客运车辆的老年人,按其他乘客标准收取车费。
      (四)老年卡使用对象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华腾嘉旅公司有权收回老年卡,该使用对象二年内不再享受老年卡优惠政策。

 (五) 老年卡使用对象,每年累计享受365元/人的乘车优惠,每年度一次性充值到位,当年度超出部分自负,未使用完的金额不结转、不提现。

 (六)老年卡的使用仅限本县境内农村客运车辆,其它班线不在此政策范围内。


责编:吴文娟

来源:长寿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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